中国中小旅行社做大做强的一种模式
---联邦制管理模式
李志轩
2008-3-27
〔摘要〕将联邦制国家政治制度应用到旅行社经营管理中,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在旅行社联邦制管理模式中,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的股东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新股份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关系,如同联邦政府与各主体政府之间的关系;新股份公司的营销渠道恰恰就是由所有股东自觉形成的具有横向和纵向营销功能的庞大网络。而股份公司的内部管理关系,即在股东大会管理下的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如同联邦政府内的国会、总统、法院所形成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关系相一致。
这个庞大的具有跨国性的股份公司,其规模可以达到世界最大的旅行社管理公司,而中国的中小旅行社的现状,正好符合股份公司中股东所具备的条件。
中国的中小旅行社做大做强了,中国的旅行社行业也就强大了。
关键词 股份公司 联邦制 中小旅行社 做大做强 一家旅行社想要做大,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拥有较大、较长的营销渠道。企业如果没有营销渠道,他永远是一个较小的企业。
中国的中小旅行社具有“散、小、弱、差”的特点,其原因之一与国家对旅行社做大的政策有一定关系。比如,《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设立社设立分社的条件是:一、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二、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需要再增加75万元的注册资本和3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而国内社还需要增加15万元注册资本和5万元质量保证金。这种规定严重制约了旅行社营销渠道的建立,直接导致中国的中小旅行社“散、小、弱、差”的形成。
中小旅行社“散、小、弱、差”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无强大的营销渠道,实际上绝大多数旅行社根本就没有什么渠道。
2、无强大的集中采购能力,造成自己设计的旅游线路成本很高;由于没有分销渠道,即使采购了一些旅游服务要素也无法向其他渠道分销。
3、对于当地政府的公务、差旅的接待几乎是幻想。
4、不能集中优秀人才整合、设计旅游线路。
5、无解决各种纠纷的机构,一旦发生纠纷,旅行社就会陷入巨额财产赔偿的纠纷中。
6、没有自己的品牌和成熟的管理模式。
7、无出入境经营权和相应的签证权。
8、无强大的机票代理权,尽管有的旅行社自己也有机票代理业务,但由于其机票销售量太小,导致航空公司没有给予其最好的折扣。
9、无强大的保险险种采购能力和保险索赔能力。
10、组团社与地接社没有很好的信用,组团社的团队到了地接社后,对于团队质量不放心,地接社对于能否顺利支付团款不放心。
11、不能集中培训员工而带来员工使用成本的增加。
12、不能多批次组织专列和包机或者组织重大旅游活动。
13、遇到重大灾难没有自行救助能力。
14、不能成立旅游培训学校,没有充足的人力资源的补充。
15、由于计调人员匮乏,导致计调人员不宜管理;
16、现行旅行社管理成本极高。等等。
如果中小旅行社参照联邦制国家政治制度原理,并按照新《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就完全可以解决中小旅行社存在的以上问题。
什么是联邦制制度? 联邦制制度,就是中央和地方分权。中央和地方出让各自部分权力,组织国家机构,这些机构就是“联邦”,由联邦主体和“联邦”共同组成完整的国家。在旅行社联邦制管理模式中,新成立的股份公司就相当于联邦,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旅行社就相当于联邦主体。
美国就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美国联邦制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一、在纵向上是实行联邦制,联邦和州各自拥有自己的权力范围,联邦政府不能任意超越州权;二、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的权力的分立。
在联邦制国家里,联邦政府和各主体政府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一方全面节制另一方的权力。两种政府权责划分明确,各司其职。
联邦制是由联邦主体构成的。所谓联邦主体,是构成联邦制国家的基本单位,有一定的面积和人口,对本区域享有主权,相当于一个“权力被弱化的国家”。美国的州、德国的州、印度的邦、俄罗斯的自治共和国等等,都是联邦主体。联邦制的基础是分权。联邦和地方分权、地方和地方分权、联邦内部又各司其职。
联邦与地方分权而治,互不干扰。但联邦控制着国防、外交、警察、金融、全国性立法等大权,足以有效地保持国家的统一。
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中,实行三权分离和权力制衡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包括分权和制衡,有三层含义:一是分权。美国宪法规定了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和纵向的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的分立。
分权的目的在于制约,即以权力制约权力。但制约本身不是全部,分权制衡的精神在于平衡。
熟悉了联邦制政治制度原理后,再看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公司法这种规定为中国中小旅行社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即应用联邦制原理解决旅行社做大问题,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原则解决旅行社做强问题。
我们可以成立这样一家跨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即全部股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且为有限公司,发起人不超过二百家,成立后的股东不受数量限制,初期为500家旅行社加入,每家股东的股份为等额股份(一万元),其中,境外旅行社不超过500个股东的一半。
一个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人股东人数为500个,其中有不超过250个外国法人旅行社为股东的、股东持有等额股份的跨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就成立了。
这种旅行社的成立,他本身就是中国最大的旅行社甚至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旅行社。他的社会轰动效应应当是巨大的。因为就其500个法人股东在章程上所盖的500个印章,在中国公司设立的历史上可能是开先河的。
新成立的股份公司与股东旅行社之间的关系,如同联邦制中的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关系,而恰恰是这种关系,完成了以股份公司为龙头,以各法人股东为销售渠道点的庞大的营销渠道网络。
在这种关系中,避免了旅行社以设立分公司为模式存在的因某分公司的风险导致整个公司破产倒闭的风险。因为联邦制中的各股东,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该法人股东的风险,由该法人股东承担,不会殃及到股份公司的正常经营。
由于成立了庞大的股份公司且具有庞大的营销渠道,该公司在全国或者全世界集中采购时,就具有了巨大优势;由于各法人股东相互之间可以接待,各以接待为主的旅行社解决了一般旅行社不能解决的外联问题,特别是中国公民出境地接社的选择以及外国旅行社选择境内接待社就有了相互依托、制约的平台;由于中小旅行社有了一个巨大的平台,对于当地政府的公务、差旅活动的委托,便具有了强大的竞争优势;由于该公司具有几百个股东,可以召集最优秀的计调人才,专门针对集中采购的服务要素为公司设计最为优秀的旅游线路,并在这个网络中顺利分销;由于该公司集中更多的优秀人才,法人股东旅行社的计调人数、计调的权力相应可以降低或缩小;由于有了庞大的销售网络,使得整个系统的组团、接团人数巨大,当用于机票代理销售时,具有机票代理经营范围的股份公司与航空公司之间的折扣要远远高于其他机票代理公司;由于有了庞大的法人股东系统,在采购旅行社责任保险以及索赔上,具有其他旅行社不能拥有的优势,比如,价格低,合同条款好,特别是索赔时更容易;由于该公司成立了纠纷处理委员会,任何法人股东出现纠纷,全部委托该委员会处理,股东只需要作好营销工作即可;由于从业人员多,这为设立旅游培训学校创造了条件,大大降低了各股东的用人成本。等等,其优势不胜枚举。
关于股份公司的内部管理,按照联邦制的原理,通过公司章程的约定,实行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使得股东大会下的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顺利实现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目的。
当这种超级旅行社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时候,其产生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可想而知的。即携程网这类网站与该股份公司合并经营,或者该股份公司收购携程网这些大型网站,其后果是什么,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联邦制管理模式,以整合中国效益较差的大多数的法人旅行社这类资源为目的,为这些以赢利为目的的旅行社创造出一个实现高盈利的平台,股东不仅可以从自己的旅行社获得收益,而且每年还可以在股份公司中获得较大的收益,其投入的资金仅仅只有一万元股份。
由于股份公司不与旅游者直接发生合同关系,所以,股份公司与旅游者的风险为零,这是中国任何一家旅行社都不能相比的。
中国中小旅行社联合做大做强,不仅是投资人所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在加入WTO后,鼓励中国旅行社成为世界优秀旅游企业的目标。中国的旅行社只有做大做强了,才有资格与外资旅行社竞争,才能将中国优秀的旅游资源介绍给全世界人民